福州新闻网12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游振云)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推进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两项工业(产业)园区福州市地方标准,实现福州市地方标准改革“零的突破”。两项标准将于明年1月实施。
据悉,《工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导则》市地方标准共分8章,规定了工业(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建设总体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产、绿色生活、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工业(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项目认定与处置指南》从工业(产业)园区低效工业用地认定与处置的原则、分类标准、认定流程、处置方法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园区低效用地进行了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两项标准为福建全省首批工业(产业)园区市级地方标准,同时也是福州市获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后首批发布的市级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标准的发布将促进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建设,有效提升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益,助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