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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百亩生态林险些被砍光!是染病,还是滥伐?
海峡都市报
2021-12-10 18:37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包华 见习记者 梁展豪 林涓文/图

近日,福州市罗源县鉴江镇东湾村铁香炉自然村村民在智慧海都APP上反映,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在未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4月,对村内百亩生态林进行砍伐,涉嫌盗伐,而且,砍伐的生态林木材还被转运私卖。

对此,罗源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砍伐生态林是因为松树染上传染性极强的线虫病,需要及时处置,防止线虫病的蔓延。但村民质疑称,即使有线虫病疫情,也不应把整片山林砍光,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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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罗源县鉴江镇东湾村铁香炉自然村被砍伐的区域

村民:108亩生态林险遭砍伐,砍伐者称事后补办证

12月9日上午,海都记者驱车来到罗源县鉴江镇东湾村铁香炉自然村,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了砍伐区域。砍伐区域已形成一条小路,现场可见砍伐剩下的树桩及不少未运走的松木木头。这些松木木头材质紧实,并未发现有问题。

据东湾村铁香炉自然村原村委尤庆良介绍,该村山林15片,总计3394亩,系铁香炉村民组(原“东湾十一队”)所有,有罗源县人民政府于1983年4月27日颁发的“罗政林字第NO.0004025号”《林权证》为证。

“这一片山林是早期村民种下的,所以在砍伐前理应征得村民的同意。”尤庆良说,砍伐发生在去年4月份,当时他还是铁香炉自然村的包片村委,但事发前从未有人向他提及砍伐山林一事,他也是在村民发现山林被滥伐后才得知情况。发现情况的村民们第一时间出来阻拦,还向森林公安报案,并要求砍伐人员及鉴江镇政府林业站站长兰锋出示《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被告知“该证还未办下来,会事后再补”。

由于村民及时制止,砍伐林木仅持续了两天,原本要被砍伐的108亩山林大部分被保护下来,但遭砍伐的山林区域仍达36.2亩,被砍的松木约4000多棵。据村民称,当时砍伐人员还不顾村民阻拦,将部分砍下的树木用车辆运出并私自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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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的马尾松,树皮下有棕色的粉末状固体

部门:松木染了松材线虫病,需全部砍伐处置

对于108亩生态林被莫名砍伐一事,罗源鉴江镇政府及罗源林业局有关工作人员9日回应称,从2017年起,他们都会按相关要求对辖区的生态林进行防疫检测。2019年,经抽检取样发现,鉴江镇有3个小班号生态林存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山上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会枯死,而且这种病传染性极强,染病松树如果没有及时处理,松材线虫会通过媒介昆虫向四周传播,危害山林安全。

发现该情况后,他们也按照相关程序,上报上级林业部门,并采取相关的防治措施。经专家审定,需要对3个小班号生态林进行及时处置。

“松材线虫病凭肉眼是看不出来的,而且染病的松木发病时间不固定,有较长的潜伏期,为了防止扩散,在哪个小班号发现这种病,就要对这个小班号的松木进行砍伐。”上述负责人称,铁香炉自然村“08060”“08130”两个小班号涉及的红线范围共计108亩,所以他们才会对此区域进行处置。事后他们也会根据现有山林植被的疏密程度,进行补种或采取封山育林措施。

他们也向记者出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证上显示的批准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经办人鉴江镇政府林业站站长兰锋称,他们系取得齐全的证件后,才上山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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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罗源县鉴江镇东湾村铁香炉自然村

质疑:既然传染性极强,为何一年多未进行除治

对于罗源鉴江镇政府及罗源林业局有关人员的说法,铁香炉自然村村民并不认可。

首先,他们对该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签发时间存疑,认为是事后补办的。村民认为,若事先已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人员在现场不可能说“证件还未办理下来”。

其次,对于林木染病的说法,村民也表示怀疑。他们认为,尽管有线虫病,也仅是少数,没必要全被都砍掉。而且,部门说松材线虫病传染性极强,若所有松木真的都有问题,为何过去一年多了,被村民抢救下来的松木依然茂盛,不见枯死?当时被砍伐的树木,除了部分被运走,仍有不少留在现场,若真是染病,为何至今未对这些树木采取任何除治措施?

据了解,为了守护山林,促使镇政府和林业局及时履行监管对疫木和病虫害进行防治、组织除治的职责,铁香炉自然村还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10月22日两次向罗源县人民政府递交《关于鉴江镇东湾村铁香炉村涉嫌非法砍伐一事的反映材料》,请求罗源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查清是否存在非法采伐的问题,追查被贩运的林木去向,并及时对已采伐林木进行治理、处置,落实已被采伐区域的补植及赔偿,但均未得到具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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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区域已形成一条小路

镇政府及林业局成被告,法院认定未全面履职

今年6月9日,铁香炉村村民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和林业局不履行对铁香炉村所有的林区有效监管,组织防治、除治措施,对除治情况定期检查、防止病虫害蔓延、消除隐患,监督落实补植问题等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两被告在限期内履行法定职责。

11月26日,长乐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村民提供的判决书上显示,长乐区法院认为,本案案涉林木已被划定为生态公益林,被告罗源鉴江镇政府与被告罗源林业局对案涉生态公益林疫木依法负有组织有害生物防治、监管等法定职责。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罗源鉴江镇政府与被告罗源林业局未依法履行监管、组织防治案涉疫木职责,导致案涉林地上尚存疫木残骸,而且,两被告亦无证据证明其已穷尽防治监管执法措施,致使案涉林木疫情存在扩大的风险。综上,被告罗源鉴江镇政府与被告罗源县林业局在疫木防治及管理未全面到位,属于未全面履行行政职责。

据此,长乐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罗源鉴江镇政府与被告罗源县林业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鉴江镇东湾村小班号08060、08130的生态公益林疫木履行组织防治及管理等职责。”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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