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文/摄)福州交警从1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交警部门已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超过1300起。
当前,针对社会各界反映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存在故意不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逃避电子警察查处,个别重点区域和路段存在年轻人骑改拼装车飙车现象,以及服务行业专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等问题,福州交警从1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行动,之后转入常态化严管严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牌、假套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非法改拼装,外卖和快递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等四类违法行为。
据交警介绍,对于无牌、假套牌,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一经查获,驾驶人不能当场提供合法来源的,警方将依法扣车审查;对于拼装车辆,一律依法销毁;对于改装车辆,一律责令恢复原状。
据了解,车辆被扣留后,车主必须在15日内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返还涉案车辆。
据悉,经审查符合车辆返还条件的,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取车二维码给申请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应自收到短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取车二维码、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和行驶证到闽侯青口停车场及时领取车辆。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骑行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做到不闯红灯、不遮挡号牌、不实施改拼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