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经市政府同意,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管理业务参照县级管理体制实施,独立办理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管理业务。记者24日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原先由该中心办理的涉及马尾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管理业务,自2022年1月24日起,正式移交给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独立办理。
据悉,移交马尾区中心独立办理的五项业务为:不动产楼盘表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在建工程抵押、测绘数据备案和初始登记(首次登记)等。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三项业务,因涉及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马尾区设立专户独立收缴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之前,仍暂由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