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潘倩)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城市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网格工作队伍,明确网格工作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九章,包含31条细则,其中明确了三类网格员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网格信息管理员由专职网格员或社区(村)干部兼职网格员组成,负责网格内入户走访、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网格事(部)件线索上报以及社区(村)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等工作;网格巡逻巡查员由治安巡防队(四级、五级)队员、城管巡逻巡查员等组成,负责社会治安巡逻、协助交通秩序纠违、网格事(部)件线索上报、参与综合执法协勤等工作;网格综合执法人员由市、区两级部门执法人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组成,负责本部门网格事件处置和综合执法工作。
管理办法提出,网格员招聘由各区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组织或专题组织,招聘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等条件;网格员培训工作由各区自行组织,可采取以会代训或专项业务培训方式,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续聘、晋升、评先评优依据。
管理办法要求,要按照绩效目标量化、客观科学、公平公开、实事求是和奖惩相结合原则,对网格员考勤、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网格员每月绩效奖金、年终福利奖金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