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县检察院就一家省属单位污水直接排放大樟溪问题,组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共商解决办法。
前一段时间,闽侯县检察院在大樟溪水环境保护系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大樟溪沿岸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先后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告知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共同促进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然而问题没能彻底解决。于是,闽侯县检察院决定将相关利益单位及职能部门召集起来,共商解决办法。
在诉前圆桌会议上,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大樟溪水生态公益诉讼案的基本案情及相关案件情况。
某单位负责人汇报了他们目前投入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日常污水处理情况,并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促成该单位的污水管网顺利接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从根本上解决该单位的排污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就该单位提出的焦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现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一一发表了意见,表示通过诉前圆桌会议不仅能解决污水直排水体污染问题,还能推动乡村污水管网建设进程,助力乡村振兴。
会后,闽侯县南屿镇政府、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和新南公司就福建省某单位污水排放问题签订了整改协议。(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高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