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到台江区检察院,为感谢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向承办检察官赠送写着“公仆之心,为民解忧”的锦旗。
据介绍,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台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女儿陈甲患有重度抑郁症,生活无法自理,有过自残行为,且已离婚。目前陈甲与10岁的儿子均与陈某夫妇共同生活。
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后,走访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以及社区。经了解,相关情况属实。
为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确保司法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陈某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且存在家庭特殊情况,台江区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据了解,2021年以来,台江区检察院决定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124人,情节轻微不起诉147人,变更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56人,实现检察履职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詹炀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