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仓山区获悉,为积极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仓山区已出台若干措施,支持疫情期间被纳入封(管)控区的工业企业、重点商贸业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支持封(管)控区重点商贸业企业复工复产,仓山区从鼓励商贸服务业稳定增长和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两方面给予支持,政策措施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今年6月30日。
对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已在库非当年新增的规上企业,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0%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0%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已在库非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零售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2年上半年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0%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已在库非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022年上半年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2年上半年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0%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封(管)控区内列入《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福州市2021年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发布的仓山区2021年工业龙头企业,其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缴费人数均不低于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缴费人数的90%(含),以2022年2月份缴纳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人数计算,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15万元。
采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的模式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封(管)控区内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原来60%提至90%,将返还对象扩大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记者 王玉萍 实习生 吴桦真 通讯员 仓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