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安区围绕法治晋安,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出台《晋安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复议职责,明确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做到区政府一个行政复议窗口对外,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晋安区奋力推进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财、物等配备到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衔接。
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晋安区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开展。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2021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9次。二是完善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2021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邀请省法院、市中院等有关领导对晋安区行政应诉工作出点子、提建议,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络、案件常态通报、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等,落实反馈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三是建立行政诉讼会商机制。针对存在败诉风险、复杂疑难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研究应诉对策,提高行政纠纷调解率,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共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会13场。四是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备案及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发文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提升应诉水平。
同时,晋安区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早介入、主动作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调解使当事人撤诉案件30件。(记者 叶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