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首例以“蓝碳”赔偿渔业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在福州执行。
“7月21日,违法行为人林某某通过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购买了福建亿达公司的1000吨海洋碳汇,并予以注销,用于弥补因其非法捕捞对渔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福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政渔监科二级主任科员邵志泉告诉记者,这是全国首例以海洋碳汇赔偿渔业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
据介绍,7月18日,福州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通过监控系统发现,福州南台岛南岸有一艘涉嫌非法电鱼的船只。执法人员迅速通过岸上、水上联合行动,查获了2名电鱼人员。
“从发现到查获,仅用了不到2个小时。”邵志泉说,违法行为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三无”船舶、电鱼工具被没收。
“但如果仅仅一罚了之,对环境没有实质性的补偿和修复。今年我们首次引导违法行为人通过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邵志泉说,执法人员耐心地对林某某进行环境宣传教育,讲解普及电鱼行为对闽江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林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达了要对受损的生态环境作出赔偿的强烈意愿。
经过牵线搭桥,林某某与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签订了采购服务协议,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赔偿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海洋碳汇,又称“蓝碳”,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的过程、活动和机制,分为渔业碳汇和滨海生态系统碳汇两种。
福建是海洋大省,先试先行、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是福建省坚持陆海统筹、建设海洋强省的一项重要部署。去年以来,全国首个海洋碳汇交易平台、全国首个蓝碳基金、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接连在福建省落地。
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林丛告诉记者,截至2022年6月末,中心累计成交碳排放权产品3516.33万吨,成交金额9.22亿元,其中,FFCER(福建林业碳汇)成交5700.19万元,位居全国前列。“相较于‘绿碳’——林业碳汇,‘蓝碳’交易起步较晚,我们期待‘蓝碳’的相关标准体系加快完善,为碳市场增添新品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损害生态环境者不仅受罚,还要为生态环境的修复‘埋单’,通过经济手段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人员认为,此次福州创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国家“双碳”战略的有机衔接,是海洋碳汇价值补偿在福建省的一次成功实践,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 (记者 陈旻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