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记者调查发现
福建福州市场上仍然存在
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销售
月饼搭售其他产品的个别现象
还有少数商家对
新国标相关规定不甚了解
新国标:
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明确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从8月15日起实施。
《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
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联合发布,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