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仓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入学诈骗”案件。
去年6月,犯罪嫌疑人唐某在聊天中得知叶某某想将小孩送进四川省某小学就读。于是,唐某谎称能联系四川省某小学的招生办主任,只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资料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就能帮叶某某的小孩入学,以此诈骗叶某某8500元。
随后,唐某又以叶某某的小孩上学需要交纳入网保证金为由,继续骗取叶某某2500元。
叶某某发觉自己被骗遂报警,唐某得知后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检察官提醒:对于声称可以“托关系”“走后门”办理入学的人要多留个心眼,切莫轻信“门路”,避免耽误子女就学。同时,一定要多关注招生入学公告,详细了解当地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通过合法途径阳光入学。(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