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检察长”合力守护碧水长流
榕组织大樟溪流域跨域联合巡河
14日,福州市检察院、河长办牵头组织福州永泰、泉州德化、莆田仙游三县开展大樟溪流域“河湖长+检察长”跨域保护协作联合巡河暨增殖放流活动,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检察护河专员一同在永泰县界竹口水库码头投放鲢鱼、鳙鱼、草鱼等各类鱼苗约5万尾。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记者 叶欣童 摄
大樟溪是闽江下游最大支流,发源于德化,途经永泰、仙游等地,终在闽侯注入闽江,是福州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优质的水资源不仅滋养了永泰38万父老乡亲,也为周边县域城乡居民用水作出重大贡献。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河长制”在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方面的效用发挥,也拓宽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来源,提升了检察监督效能。
“今年,永泰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赴德化、仙游协商探索大樟溪流域跨域保护协作,分别签订协作意见,并提出‘四个一’联合行动安排,共同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护共治机制,务实推动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永泰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林天飞表示,在此共治机制下,本次联合巡河、增殖放流活动旨在加强与各方相互配合支持,密切联动,为大樟溪上下游用水安全和各方共同发展作出努力。
增殖放流结束后,巡河执法船溯溪而上,巡河人员重点巡查河道是否存在“四乱”问题,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道畅通、水域生态修复等情况,并对进一步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提出要求、意见和建议。
在巡河过程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与永泰、德化、仙游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执法船上联合进行水质取样快检,现场测定浑浊度、水温、PH值等指标,初步判定水质达优良以上,部分水样封装后带回实验室继续进行理化检测。
“通过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不仅建立起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共同加强生态保护治理的新路径,还实现了全省多地互动。”参加此次联合巡河暨增殖放流活动后,市人大代表卢贵云说。
随后,永泰县检察院以座谈形式向与会人员介绍“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助力大樟溪流域水质提升”项目的开展情况,并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倾听司法需求。(记者 叶欣童 见习记者 宋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