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州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选举事项;其他事项。会议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