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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支部领办合作社 集体农户双增收
福州日报
2022-11-16 10:10

深秋时节,福清市南岭镇风景如画:梨洞村“半日闲”帐篷营地背靠青山、面朝绿水,文祚村“霍比特小镇”吃喝玩乐一“站”配齐,吉岚村肉牛养殖红红火火……南岭镇党委牵头,推动各村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培育起不少乡村文旅项目。

“做实做好‘合作社+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和‘保底+分红’的经济发展模式,文旅项目成了村民的‘摇钱树’。”南岭镇相关负责人说,镇党委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群众的主体作用,全镇5个合作社已全部由村“带头”入股,部分合作社覆盖所在村90%以上村民。

南岭镇的这个发展模式是福清借助党建工作,转动乡村发展“金钥匙”的一个缩影。支部领办合作社按照“党支部主导、合作社种植、老百姓分红、村集体增收”模式运作,村民还可以通过在合作社劳动获得酬劳,真正实现村集体与村民收入“双赢双增”。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建引领在合作社中起到关键作用。福清积极引导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目前福清全市已有15个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理事长由村支书担任。推行“两委”成员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同时,鼓励党员群众出资入股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技术、地上附着物等折价入股,福清市有效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

“把一家办不了、办起来不划算的事交给集体来办。”福清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支部领办的合作社通过土地规模化流转、项目化开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助于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探索“产学研”结合、一二三产融合、“文旅产业+市场”联动等乡村振兴新模式。

福清还注重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墩苗”成长实践队等的指导帮扶作用。制定出台《福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市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强化指导监督。(记者 钱嘉宜 融组轩)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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