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闽侯县一家文化有限公司设置120台游艺机,并在前台展示80多种奖品,对消费者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经查,该公司无法提供奖品目录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证明,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公司违法程度一般,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作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睛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二)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奖品目录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游艺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子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