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公安局苍霞派出所在开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中,对违法人员林某作出行政处罚,开出福州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2月16日,苍霞派出所获悉,有人出借电话卡,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民警深入分析研判后,将出借电话卡的林某抓获。
经查,2022年12月中旬,林某将自己的一张电话卡出借给他人,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对方支付相应报酬给林某。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了在2022年12月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出借给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
民警表示,经调查,不法分子通过林某电话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金额较少,林某没有出借或出售多张电话卡,情节相对轻微。苍霞派出所依法对林某私自出借个人电话卡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600元。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