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人性化执法,免除对我们企业的行政处罚,今后我一定会守法合规经营。”近日,台江区某连锁加盟托管机构经营者陈女士对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
原来,日前,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托管机构发布的广告标语未标明相应的出处,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而去年以来,该托管机构受疫情冲击,经营较为困难,但仍努力维持为上百名孩子提供托管服务,此时的罚款无疑会让本就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
台江区市场监管局鉴于当事人事后能补充提供相关证据表明其广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且为首次违法并已及时整改、危害后果轻微,该局根据规定,决定实行“柔性执法”,秉承“过罚相当”原则,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辅以对当事人行政教育。
据悉,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将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以来,共对9家市场主体免予处罚、对10家市场主体减轻处罚。(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 王志远 张丽琴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