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林业局承办的《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系列宣传活动,在闽江河口湿地博物馆广场启动。
周末的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游人如织,他们对展板、图册等宣传方式给予肯定。“这样的普法宣传很有代入感,通过生动的讲解和图文并茂的展示,我了解了湿地保护规划、禁止行为等知识。”市民潘炜说。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1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是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为闽江河口湿地入选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提供了法治保障,对申报世界遗产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系列普法宣传有许多创新元素,重在讲求实效,把法规普及教育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把典型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为法规宣传普及的公开课。同时,利用好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爱鸟周等契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