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福州交警部门获悉,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1个多月来,交警部门通过自查和群众举报等渠道发现的2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今年4月至10月,福州市公安局分3个阶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1月之后进入总结提升阶段,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启动后,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重点整治的6个方面59项内容,逐一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各交警大队列出整改时限和任务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限时到天。
福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部门以严密的手段抓好问题排查。一方面充分运用执法执勤记录仪、视频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利用大数据对业务流、数据流和管理流综合研判,加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出口把控,实现队伍监管和业务监管深度融合,防止队伍出现“大、恶、丑”等违纪违法问题。例如,某货运企业提出,该公司部分车辆已通过网络报备,允许在市区部分限行路段通行,但仍被电子警察系统抓拍。市公安局专项办经核查发现,因货车通行码系统升级,通行报备系统与电子警察系统存在数据传输问题,确实造成了部分车辆被错误处罚,支队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相关问题已全部解决。
另一方面,在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对外通告,公开举报电话、信函地址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公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举报。
此外,对在专项整治中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比如,交通事故当事人陈某对福清交警大队民警在办理交通事故中存在事故责任认定超期的情况提出信访,经市公安局专项办核查,办案民警确实存在延期出具事故认定书的问题。福州交警支队立即责令福清交警大队将该起事故办理情况纳入经办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并由福清交警大队对经办民警进行提醒谈话,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