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福州危险废物产生量26.7万吨;市内委托利用处置9.2万吨,省内委托利用处置6.3万吨,省外委托利用处置1.6万吨,企业自行利用处置10.6万吨。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分析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铝灰渣、除尘灰、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鼓励以产品可直接回用于原工艺的废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再生项目;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记者 黄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