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上头电子烟”、海淘咖啡因、吸食“奶茶”
这些典型案例 让你了解新型毒品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除了鸦片、海洛因这些大家所熟知的毒品,近年来还有众多新型毒品出现。26日,福州法院发布几起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揭开那些“乔装打扮”的毒品面纱。
售卖“上头电子烟”
内含合成大麻素
2021年7月初,被告人戴某在朋友圈多次发布售卖“上头电子烟”信息,聘请被告人吕某某帮助其送货,多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出售给他人。当年7月9日,民警缴获电子烟专用油瓶,内含电子烟烟油85.07克。经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鉴定,其中检出合成大麻素成分。
福州中院审理认为,戴某、吕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多次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共计112.2905克,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吕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所谓“上头电子烟”中的烟油成分含有合成大麻素,属于新型毒品,其外表与普通电子烟相似,增加其隐蔽性。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过量吸食还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海淘咖啡因胶囊
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
2021年11月,被告人王某一通过手机淘宝分别4次在陈某经营的“大脑风暴”淘宝网店,以每瓶188元的价格购买从国外非法寄递国内的11瓶咖啡因胶囊用于自己食用。2022年1月,被告人王某二明知咖啡因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通过手机淘宝在陈某经营的“大脑风暴”淘宝网店,以每瓶226元的价格购买从国外非法寄递国内的2瓶咖啡因胶囊用于自己食用。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分别于2022年5月28日、26日被公安民警抓获。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一、王某二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咖啡因胶囊是从境外购买、寄递而直接向走私人非法购买,二被告人行为均构成走私毒品罪。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一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王某二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提纯的咖啡因被列为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也是生活中的“隐形毒品”。广大群众食用咖啡因制品一定要注意适量。
来历不明“奶茶”粉
实为新型毒品
日前,被告人华某、林某与他人事先约定共同出资,在长乐区某酒店KTV包厢内,容留刘某一、尹某、刘某二吸食毒品“奶茶”(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被告人华某、林某亦参与吸食该毒品。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华某、林某违反国家禁毒法规,共同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林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本案中被告人容留多人吸食的毒品“奶茶”系第三代毒品,其表面上为类似小型冲泡的奶茶包装,实际上是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的混合型毒品。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不要误食误用。(记者 胡一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