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养狗狗的小伙伴速看!福州正在进行意见征集!藏獒、秋田犬、德国牧羊犬等拟被列入六城区禁养犬名录。
福州市城市禁养犬名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福州市城市禁养犬名录制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区域(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
二、禁养犬目录
1.藏獒;2.比特斗牛梗;3.牛头梗;4.贝林登梗;5.凯丽蓝梗;6.阿根廷杜高;7.巴西菲勒犬;8.日本土佐犬;9.中亚牧羊犬;10.苏俄牧羊犬;11.德国牧羊犬;12.川东犬;13.英国马士提夫;14.意大利卡斯罗;15.大丹犬;16.俄罗斯高加索犬;17.意大利扭玻利顿;18.斯塔福斗牛梗;19.阿富汗猎犬;20.波音达犬;21.威玛猎犬;22.雪达犬(包括爱尔兰雪达犬.戈登雪达犬);23.寻血猎犬;24.巴仙吉犬;25.英国斗牛犬;26.秋田犬;27.纽芬兰犬;28罗威纳犬 ;29.德国笃宾犬;30.比利时牧羊犬;31.圣伯纳犬;32.大白熊犬;33.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认定的其他禁养犬只。
三、实施时间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后,禁养犬名录向社会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调整则重新向社会公布。
大家可以在2023年8月30日前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XMCFZ@126.com
(二)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寄至: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邮编:35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禁养犬名录”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