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3年福州市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召开。在现场的政策咨询处,“蒲公英”税收普法志愿者们同步向招聘企业和退役军人讲解创业就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此次招聘会上,志愿者们共向60余户企业开展政策宣讲。
“招收退役军人既能尽社会责任,又能享受税收优惠。每招用一名退役军人,企业能享受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扣减税收优惠,这真是多方共赢的好事。”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傅女士表示。
“税务干部详细为我和家人介绍了优惠政策,对我今后创业很有帮助!”退役不久的孙先生说。
据了解,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福建省顶格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为进一步扩大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积极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等多部门对接,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招聘会,发放《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手册,面对面解答税费优惠政策相关问题,辅导企业享受安置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做到“政策上门”“政策找人”。
下一步,福州市税务部门将结合主题教育,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为纳税人精准“画像”,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福州智税服务平台”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发挥好“税收特派员”作用,保障税费政策红利直达招用企业,助力退役军人走稳创业就业路。(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严冰姿 陈莉 林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