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治病的救命钱啊!他们真是帮了大忙!”26日,说起失而复得的5万元现金,市民杨先生对福州市公安局象园派出所民警满怀感激之情。
杨先生介绍,3月11日16时许,因亲人生病住院,他从家中将5万元现金放在一个白色小包中。“小包就挂在电动车踩脚的前方小钩子上,那钩子太浅,可能是在文博路拐弯时不小心掉的!”骑出二三百米,杨先生发现装钱的包不见后,惊出一身冷汗,连忙掉转车头,一路寻找,但哪里还有小包的踪影。情急之下,他连忙报警。
接警后,象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很快确认捡拾钱包的2名骑电动车男子。经教育,2人主动归还钱物。不到1个小时,杨先生的救命钱便失而复得。
警方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民捡到他人钱物后,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将其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