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28日讯(记者 李琪 文/图)2024年1月1日,《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步实施。
《条例》及《实施细则》推出近5个月,福州城区养犬管理逐步迈入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开发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在养犬登记、犬只免疫、犬只收容、犬只领养等方面进行探索,总结推行养犬管理“四管三定”工作模式,极大地提升了福州市文明养犬水平。
“一套系统”作统筹 服务事项集成办理
“在‘榕犬通’上可以查到离我最近的疫苗接种点、可以在上面办理犬证,免疫到期时还会自动提醒,真是太方便了!”一位正在使用“榕犬通”的市民向记者介绍道,在“榕犬通”小程序上,还可以领养无主犬、查看最新法规资讯等。
《条例》的推出使得福州城市养犬管理迈入精细化,养犬登记、犬只免疫、犬只收容等工作千头万绪,民众对《条例》的认知也有待提高。为此,市城管委立足城市养犬管理职责,建立了集电子犬证、免疫、执法、收容、领养、兽医(免疫)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等综合数据为一体的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全市养犬管理工作。
一套智慧化系统,就涵盖了一只宠物犬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全部服务事项的办理入口归拢到‘一套系统’,养犬人在系统上实现一站式集成办理。方便了养犬人办理,也助力福州城市养犬工作快速推进。”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该系统仍在不断完善升级中。
据统计,经过全市努力,截至目前,福州城区共登记免疫证34688件,办结市民养犬登记申请33079件。
“四管三定”为抓手 助力养犬工作快速推进
依托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的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市城管委结合福州城区实际,总结推行了养犬管理“四管三定”工作模式。
据介绍,“四管”涵盖了《条例》规定了城市养犬管理的四个主要方面,即犬只免疫、犬只登记、犬只收容及养犬行为。
在犬只免疫方面,市城管委将鼻纹信息作为犬只唯一身份识别代码,替代植入芯片的模式,做到“定识身份”;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作为办理犬证的前提,确保每一只“上牌”犬都已接种狂犬病疫苗,做到“定点免疫”;在犬只狂犬病疫苗有效期限到期前一个月,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发送两次短信提醒,及时补种狂犬病疫苗,做到“定向提醒”。
在犬只登记方面,市城管委通过设置近千个犬只登记代办点,结合“千名城管进社区”行动,方便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申请,做到“定点代办”;通过“闽政通”下发电子犬证,免费邮寄专属犬牌,做到“定制犬牌(证)”;以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作为年检期限,到动物诊疗机构补种狂犬病疫苗,重新获取《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即可自动延续犬证,做到“定期年检”,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以提高登记积极性。
在无主犬只收容方面,六城区各城管局均已组建专门的犬只收容队伍,每日进行巡查,做到“定人收容”;市城管委以购买服务模式设立犬只收容留检所,接收、检疫和分类处理走失、被遗弃、被没收的犬只、无主犬只以及养犬人送交的犬只,做到“定所留检”;犬只收容留检所定期通过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犬只领养信息,做到“定规领养”,让无主犬只有处可去,城市秩序保持良好。
在规范养犬行为方面,市城管委通过“定准规范”“定期宣教”“定责执法”,使得养犬管理精细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明养犬氛围。
接下来,市城管委将开展城市养犬管理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养犬未登记、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未及时清除犬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