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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完成首宗水权交易
福州日报
2024-05-09 09:50

受水企业节约成本2000余万元,送水企业盘活节水余量

福州完成首宗水权交易

“多亏了这次交易,让我们节省了2000多万元成本。”8日,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这笔交易正是福州市首宗水权交易。4月28日,在中国水权交易所,中节能以0.010元/立方米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形式,购买了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福州分公司)2024年至2026年共360.75万立方米的闽江用水权。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权主要指水资源使用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任何企业用水并非“想取就取”,得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并通过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等一系列流程。如果未经许可或超限取水,均属于违法取水。

如何在区域许可水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利用最大化?水权交易正是积极有效的办法。

“水权交易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说,福州本地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00.1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1365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开发利用难度高。

中节能坐落于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作为新建企业,企业原本只能通过新申请报审取水,在闽江口新建取水口和输水设备,但这需要大量资金、时间与精力。同在长乐区的华能福州分公司,则通过用水工艺和效率升级,节余了大量取用水指标,为中节能快速又合法获得取用水权提供了好机会。

“我们把节余出来的360万立方米的水权交易出去,用水量仍可保证平衡,通过这次水权交易,我们盘活了节水余量,又增加了公司经济效益,双方达到了互利共赢。”华能福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说,这次尝试是一次积极探索,对深化水权交易有重要参考意义。“这几天,我们接到了永泰、福清几家企业的咨询电话,这正是首例交易的示范作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将继续探索,让水权交易新模式为更多企事业单位了解,提升交易活力。(记者 谭湘竹)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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