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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去年传销案件92.5%涉及网络
福州日报
2024-05-16 10:23

互联网金融、虚拟币投资、电商消费返利、养老投资……

去年传销案件92.5%涉及网络

福州去年传销案件92.5%涉及网络

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发放防范传销科普手册。(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记者从市公安、市市场监管部门举行的2024年打传反诈防非主题宣传活动上获悉,新型网络传销犯罪占福州市2023年传销立案总数的92.5%,成为传销犯罪的主要形式,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

2023年1月,历经半年的摸排侦查,一场涉及福建、浙江等30个省份,累计涉案金额达26.4余亿元的“传销骗局”,被罗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顺利侦破,20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设立某商学院,对外宣称“专业解决就业困难、闲钱投资、理财及创业”,实则通过授课培训,大肆发展会员,应届毕业大学生更是重点对象,7年内,在全国累计发展会员14.3万余人,受害大学生4695名。

事实上,这只是诸多网络新型传销案件之一。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陈祖华介绍,从去年立案的案件类型来看,传统的聚集性型传销案件立案7起,仅占案件总数的7.5%,其余92.5%的案件都是利用网络、手机APP等进行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

相比传统传销,新型网络传销更隐蔽、灵活,其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没收身份证、手机,也不集体上大课,而是利用网络、手机APP等载体,公开宣传,讲师授课。“近年来涌现出一些花式‘羊皮’,比如,互联网金融、虚拟币投资、电商消费返利、养老投资、字画、古玩等艺术品拍卖等,形式多样。”陈祖华介绍。

除了编造暴富神话、高额返现诱骗等形式外,他表示,传销组织宣传的道具,比如,黄金、奢侈品、药品等也普遍低于市场价,目的就是让部分参与者先尝到“甜头”,进而大量投资,但是无论花样怎么变,都离不开传销的本质特征——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通过下线人员业绩获取利润。

“关键不要幻想一夜暴富,一定要牢记‘天上没有馅饼,有的也只能是陷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相关负责人提醒。(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游振云)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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