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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今秋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公办园摇号学位各自至少占30%
福州晚报
2024-05-26 09:29

市教育局前日下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意见,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至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福州公办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办园、部分省属高校办园以及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各公办园应提供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导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参与派位招生。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确辖区内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具体实施细则。

今年,福州将启用“榕教之窗”系统作为五城区幼儿园招生系统。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统一在“榕教之窗”网站(手机端可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登录)提供幼儿园招生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并在“榕教之窗”系统实施参加招生改革试点园随机派位工作。五城区公办园和参与招生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7月5日。(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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