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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印发实施方案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福州日报
2024-05-31 10:02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

《方案》明确,要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包含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提升废旧物资源头收集和转运能力、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发展、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建设等五部分内容。到2025年,全市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网点1370个、分拣中心40个;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1900家、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10家;主要废旧物资回收量达140万吨;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731个。

根据《方案》,福州市将依托罗源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大宗固废基地,鼓励废钢铁加工企业入驻园区,打造罗源废钢铁加工利用产业基地;推进红庙岭、红庙村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提升主城区低值废塑料、废玻璃回收加工利用水平;持续推进福州新区绿色产业发展,打造滨海新区废纺织品加工利用基地;推进福清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建设,加快全品类废旧物资分拣加工、废塑料回收加工合成材料和高盐废水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建设。

《方案》还提出,支持基于“e福州”等互联网平台与二手商品交易融合发展,鼓励其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促进二手商品交易。支持有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和各大品牌汽车4S店发展二手车回收交易业务,扩大尚干、青口及宏路等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场地和网点。鼓励亭江、快安及洪山等家电、日用百货市场改造提升,开展知名品牌产品以旧换新试点,扩大市场交易额,支持社区建设二手家电、电脑、手机、旧书等寄卖店。(记者 曾庆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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