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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不动产权证 长乐实现“公告即补”
福州日报
2024-07-03 10:55

“突然发现产权证丢了,听说补证要等15个工作日,就一大早就赶来取号,没想到工作人员今天同时把公告和补证一起办了,真是太方便了!”日前,在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领到不动产权证后,余女士开心地说道。

近日,自然资源部修改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取消了原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新规实施后,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快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业务科室调整工作流程。现在,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补发“公告即补证”。(记者 蒋雅琛 通讯员 姜亮)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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