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障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的飞行安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机场净空保护区的管理措施。根据最新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和控制要求的通告》,长乐区的多个街道和镇区被划定为禁飞区,严禁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等“低慢小”目标飞行。
据了解,禁飞区覆盖漳港街道、湖南镇、文岭镇、梅花镇、金峰镇、鹤上镇、文武砂街道、古槐镇、江田镇和松下镇等地区。在这些区域内,任何形式的无人机、孔明灯、空飘气球以及其他升空漂浮物的施放行为都被严格禁止。
对于禁飞区以外的区域,相关部门要求施放孔明灯、空飘气球等升空物必须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并向当地民航和部队空域管理部门申报飞行计划,确保飞行活动在获批的时间、空域和高度内进行。无人机操作者则需要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飞行计划的申报。
若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擅自施放孔明灯、气球或未经批准放飞无人机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5日至10日的拘留以及500元以下罚款。若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航管理部门将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呼吁广大市民及无人机爱好者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机场净空环境,确保飞行安全。市民可通过举报电话(民航)28014756或(公安)110、28012110,积极举报违规行为。(记者 宋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