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花费时间过长?法院发函来帮忙!近日,台江法院创新发出全市首份《鉴定时限提示函》,督促某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进程,为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按下加速键。
原来,该案件系陈女士诉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双方针对医院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较大的争议,故台江法院依法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然而,该鉴定机构在收取完整的鉴定材料及鉴定费用后,却未在规定的60天期限内完成鉴定任务,且未向法院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拖延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台江法院便向该鉴定机构发出《鉴定时限提示函》,指出鉴定机构逾期未完成鉴定工作,要求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十日内出具正式报告,逾期将要求退鉴并返还鉴定费用。
收到法院的书面提示后,该机构迅速响应,仅用6天时间就加急完成鉴定,并向法院提交了详尽的鉴定报告。
“这一创新举措,有利于督促广大鉴定机构加快工作进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台江法院将继续优化立案、送达、开庭、判决等各个环节,减少鉴定用时过长对审判质效造成的不良影响,推动鉴定环节更高效、科学、公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