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花缭乱的医美宣传,背后可能藏着陷阱。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美容侵权责任纠纷。
日前,张女士在某医美机构支付9800元购买皮秒服务6次,并于当日消费该项目一次。次日,张女士面部出现水肿、红斑、水疱等症状,并伴有剧烈疼痛。
张女士随后就医治疗,被诊断为:烧伤、细菌性感染,需长期治疗。张女士同医美机构沟通赔偿事宜无果后,向鼓楼区卫生监督所反映该医美机构医疗美容问题。经现场检查及约谈,医美机构代表林某承认皮秒项目未取得相应医疗资质。张女士便诉至鼓楼法院,要求该医美机构退还费用、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承担侵权赔偿。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医美机构在自身不具有医疗美容相关资质情况下,仍然向张女士提供案涉服务,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的消费抉择产生重大影响,构成欺诈。医美机构虽然主张张女士知悉皮秒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但未举证证实张女士对医美机构不具有手术资质的事实明知,且亦不能因此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医美机构未能提交材料证明其按相关医疗美容规范为张女士提供美容服务,亦无证据证实张女士现有病症为其他原因所致,推定张女士的损害后果与医美机构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鼓楼法院认定医美机构有过错,由此给张女士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根据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及在案证据,赔偿张女士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4476.44元。(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