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源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申请执行人黄某娇顺利收回全部借款。该案通过福州法院系统的交叉执行机制,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0年4月,黄某向黄某娇借款20万元,约定每月利息3000元,一年内还清。赖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然而,借款期满后,黄某仅偿还了部分本息。黄某娇遂诉至闽清法院,法院判令黄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9万元及利息,赖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黄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娇向闽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闽清法院在查控过程中,查封了黄某与其配偶金某共有的房产。为提高执行效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交叉执行方式,将该案交由罗源法院执行。罗源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张贴限期履行通知和房屋腾退公告。期限届满后,黄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居住者金某也未主动腾退房屋。罗源法院遂将该案纳入腾房、拘传拘留专项执行行动,并依法对房产进行强制换锁。
经法官多次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黄某娇同意免除借款人利息,黄某家属也积极筹款还款。最终,黄某父亲代为还款3万元,并承诺3天内偿还剩余的16万元。3天后,黄某娇确认收到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结。(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邱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