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重点围绕深化落实强省会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为新福建建设多作贡献,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部署要求,统筹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印发的《福州市政协协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制定福州市政协2025年协商计划和民主监督工作方案如下:
一、福州市政协2025年协商计划
(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
1.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海上福州”(同时作为专家协商会议题)。
完成时间:7月—8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办公厅、调研室、经建委,市致公党联合承办。
2.系统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全面提升闽都文化影响力(同时作为网络议政议题)。
完成时间:9月—10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办公厅、调研室、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市农工党、市九三学社联合承办。
(二)专题协商
1.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激发乡村经济发展活力。
完成时间:10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市民进联合承办。
2.全力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助推两岸融合发展。
完成时间:11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市台盟,马尾区、连江县政协联合承办。
3.构建电信网络诈骗防治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建设。
完成时间:10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社法委、市民盟、市检察院联合承办。
4.发展蓝色金融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
完成时间:9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人资环委、市民革联合承办。
(三)对口(界别)协商
1.进一步加快校地融合发展。
完成时间:9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市科协联合承办。
2.深化职工就业帮扶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会界别协商)。
完成时间:9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社法委、市总工会联合承办。
3.助推福州市宗教场所土地确权工作。
完成时间:10月
组织实施:市政协民宗委、市民建联合承办。
二、福州市政协2025年民主监督工作方案
(一)会议监督
1.在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上安排1—2个监督性发言。
完成时间:12月
2.在年度协商计划上安排2个监督性议题。
(1)全力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助推两岸融合发展。
完成时间:11月
(2)构建电信网络诈骗防治体系,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建设。
完成时间:10月
(二)视察监督
1.围绕“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展视察考察(党外委员视察考察)。
完成时间:4月
2.围绕“系统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全面提升闽都文化影响力”组织委员开展视察(委员视察)。
完成时间:9月
3.围绕“推进平安福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视察(委员视察)。
完成时间:9月
4.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组织全体委员视察(全会前视察)。
完成时间:12月
5.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点题和市政协履职需要,视情组织常委、委员开展专题视察。
(三)提案监督
1.提案办理监督。通过提案提出意见、建议,对各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情况开展监督。选择若干件历年“正在办理、尚未办结”或“列入计划办理”的提案,开展“回头看”跟踪督办,通过“再协商”推动“再落实”。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重点提案督办。从市政协2025年立案提案中遴选出10件作为重点提案督办,由市政协提案委根据《政协福州市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办理与督办办法》规定,另行确定。
(四)专项民主监督
1.“重振福州世界茶港,助力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专题协商成果落实情况。
完成时间:9月
2.“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专题协商成果落实情况。
完成时间:9月
3.《福州市进一步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完成时间:9月
4.《福州市加快推动低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落实情况。
完成时间:10月
5.“提升城区饮用水水质,助力美丽福州建设”专题协商成果落实情况。
完成时间:10月
(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监督
1.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视解决,组织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把委员们的监督性意见编辑报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对市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专报件,选择若干件涉及全局性或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通过社情民意办理协商座谈会或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跟进式”监督落实。
完成时间:11月
(六)应邀委派监督
根据《福州市政协应邀委派市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应市委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委派市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对聘请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向聘请单位直接提出意见、批评与建议,也可以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大会发言等形式提出意见、批评与建议。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七)评议监督
1.推荐市政协委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结合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推进,视情组织开展相关评议监督。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八)其他形式监督
1.围绕我市涉河不文明现象、破坏河道生态等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常态化开展智慧巡查、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监督评价等,进一步擦亮“护江河、爱湖海”工作品牌。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应邀推荐市政协委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政策、重要法规制定前的调研、座谈、检查、听证等活动。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