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而清朗的政治生态正是滋养这片基业的活水源泉。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显示,我国正以“高效办成一件事” 为牵引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该报告通过超200项结果性数据与案例,集中展示了我国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显著成效。然而,正如报告所指,企业对于市场准入、融资增信、账款清欠等领域仍有更高期待,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仍需持续努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亦刊文强调,干部作风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个别地区存在的“中梗阻”“微腐败”等问题,仍是损害营商环境、阻碍政策落地的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必须从净化政治生态破题,以清风正气护航高质量发展。
营商环境之优,首在政商关系之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为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根本方向。现实中,仍有少数干部未能把握其深刻内涵:或“亲”而不“清”,与企业家勾肩搭背、利益输送,滥用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或“清”而不“亲”,对企业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扯皮,以“避嫌”为名行“不作为”之实。这两种倾向,都背离了服务市场、服务发展的宗旨,扭曲了权力的本质。《盐铁论》有云:“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净化营商环境,必须从规范权力运行抓起,让每一名干部都明晰行为边界,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发生在群众和企业身边的“微腐败”与作风问题,是破坏营商环境的“头号杀手”。一次吃拿卡要、一笔不明费用、一项冗余审批,看似微小,却可能阻断一个项目、拖垮一家企业、凉了一片人心。从项目审批中的“拖延症”,到监管执法中的“随意性”,再到政策兑现中的“卷帘门”“玻璃门”,这些问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寻租的影子,反映出服务意识的缺位和纪律规矩的松弛。必须深刻认识到,“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它侵蚀的是政府公信力,破坏的是公平竞争秩序,最终损害的是地区的长远发展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核心在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规则说话,让流程透明。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流程之外无环节”。要借助科技力量,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通过技术刚性杜绝人为操作空间。同时,要建立健全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企业家参与机制,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享尽享。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护航营商环境,需要纪检监察工作精准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紧盯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干预经营、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畅通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快速回应。要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深入企业一线了解真实情况,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频发、整治不力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领导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生根。
“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既坚守廉洁底线,做到“清”而又“清”,又主动担当作为,做到“亲”而又“勤”。要放下身段、靠前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要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以公平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这绝非一时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努力。我们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浚清政治生态的源流,扫除阻碍发展的作风积弊,努力打造一片投资贸易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优质、市场环境更公平、法治体系更完善的沃土。唯有如此,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作者: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