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名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相关规定,现将福州市2026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进行2026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未超过24周岁(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
二、初次兵役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登记程序
(一)登录系统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点击“兵役登记”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注册,已在“学信网”注册的人员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
(二)填写信息
填写带*的内容,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提交,网上兵役登记就完成了。
(三)领取凭证
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等待县级征兵办公室审核发证。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