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非法集资七种“新马甲”
包括商品参拍套利、加盟连锁圈钱、抢单虚拟理财等伪装模式
随着商贸流通、新零售、拍卖、跨境电商、连锁加盟等业态快速发展,部分不法分子借机将正常商业行为异化,变相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为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风险,近日,省商务厅、福建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风险提示,揭露商贸领域非法集资的七种典型伪装模式。
七种伪装需警惕
风险提示指出,商贸及关联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基数大、涉众覆盖面广、日常资金往来频繁,部分不法机构假借实体经营外衣掩盖非法集资本质,行为隐蔽性、欺骗性较强。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七种典型伪装模式。
高额预付充值模式。餐饮、零售、美容等民生消费类市场主体,以充值翻倍、超高折扣、超长优惠为诱饵,突破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规范,违规超限额、超周期收取消费者预付资金。
消费返利回本模式。部分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家以“消费全返、购物报销、消费分红、积分增值”为噱头,承诺向消费者返还全额消费款乃至额外收益,但其收益兑付完全依赖后续新增用户的充值资金,无真实商品贸易盈利支撑,本质属于庞氏骗局,往往在资金池积累到一定规模后卷款跑路。
虚假商贸投资模式。不法主体假借跨境电商、保税仓储、外贸出口、供应链贸易等商贸热点概念,虚构贸易背景与投资项目,以众筹入股、合伙经营、代采代销为名承诺保本高息,通过伪造报关单、仓储单、购销合同等单证包装虚假经营场景。
商品参拍套利模式。不法主体依托拍卖、电商备案资质搭建线上竞拍平台,以“分拆拍卖、短期参拍、隔日套利”为诱饵,诱导用户充值参与竞拍、缴纳保证金获取固定收益,实际无真实拍品交割与货物流转。
加盟连锁圈钱模式。不法主体以品牌加盟、区域代理、独家经销等名义,通过虚假宣传盈利前景、虚构收益,虚假承诺全程运营扶持、稳赚不赔、亏损兜底,以此收取高额加盟费、设备费、服务费,收费后不开展实质经营服务。
抢单虚拟理财模式。搭建平台虚构商品、广告位等交易标的,开展“抢单、转单、做任务赚佣金”业务,或设置层级拉新奖励诱导用户推广,许诺固定日息、高额佣金,但全部交易为平台内部虚拟闭环,实质无真实商品流通与贸易往来。
违规现货对赌模式。部分交易场所及会员单位突破现货贸易边界,违规开展集中对赌交易,通过诱导开户、操纵盘面、反向喊单等方式侵占群众资金。
事前做好核查
强化风险防范
针对商贸领域非法集资隐蔽性强、迷惑度高、涉众面广的特点,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在参与消费充值、商贸投资、加盟合作等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一核查、三防范、严守三底线”的核心要求。
事前做好“一核查”。核验经营资质或备案情况、项目真实性、资金监管渠道、盈利来源,坚决远离空壳项目、虚拟交易、违规保本付息承诺。
强化风险“三防范”。一是合理控制自身预付规模,坚持“按需充值”原则,避免一次性投入大额预付资金;二是综合评估商家履约能力,优先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正规市场主体;三是妥善留存维权凭证,主动索要并保存合同协议、充值记录、付款凭证、宣传承诺资料等。
严守“三底线”。不盲从跟风,对“内部名额、稳赚不赔、全民盈利”等煽动性诱导套路保持高度警惕;不贪图高利,认清“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基本规律;不涉陌生项目,谨慎参与线上竞拍、抢单套利、陌生商贸众筹、跨境代采等新型项目。
如对商家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性存有疑问,可联系属地商务部门咨询;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通过福建省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举报;如已遭受经济损失或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请立即携带合同、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业务咨询电话:福建省商务厅0591—87530732;非法集资举报电话:福州市0591—88038373。(记者 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