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交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噪声扰民、追逐竞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10月27日,福州交警发布行动数据:行动开展一周以来,共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49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435起。
福州交警重申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提醒广大车主、改装经营者认清违法成本。
在非法改装方面,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责令恢复原状,处1500元罚款。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或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责令拆除,处200元罚款。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0元或15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噪声扰民方面,瞬间提速、猛轰油门、轰鸣疾驶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构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的治安违法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等区域轰鸣疾驶,或者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制造轰鸣噪声,构成寻衅滋事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榕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