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李大荣)昨日,导报记者获悉,11月10日起,禁止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辆及未取得环保标志机动车辆(除摩托车外)在龙岩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将罚款150元,并扣3分。
对此,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警大队表示,此举是为推进龙岩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新罗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止机动车排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据介绍,具体禁行道路为:南环路(南环路与溪南南路交叉口至南环路与华莲路交叉口)→华莲路(南环路与华莲路交叉口至龙岩大道与华莲路交叉口)→龙岩大道(龙岩大道与华莲路交叉口至龙岩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人民路(龙岩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至人民路与西安路交叉口)→西安路(人民路与西安路交叉口至西安路与罗龙路交叉口)→北环路(西安路与罗龙路交叉口至北环路与军民路交叉口)→军民路(北环路与军民路交叉口至龙川路与军民路交叉口)→龙川东路(龙川路与军民路交叉口至解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溪南路(解放路与龙川路交叉口至南环路与溪南路交叉口)等路段组成的区域。
新罗交警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逐步扩大限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