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安徽省宣城市召开的‘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龙岩市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为‘国家森林城市’。”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副局长吴学静24日在龙岩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发布会上首先向媒体披露了这一喜讯。
国家森林城市的核心理念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其评价指标涉及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和城市森林管理等共5大类40项的具体指标。创建活动只在全国地级以上(含)城市开展(创建范围包括市辖县市区)。国家林业局对国家森林城市实行动态考核,在批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3年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提出警告,5年后再次复查仍不合格,取消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截至到今年,中国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连续12年召开“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座谈会)”,共授予全国24个省(市)的96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厦门市2013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24日上午,龙岩、漳州两市同时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城市”,龙岩就此成为福建省三个“国家森林城市”之一。
“2014年底我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77.91%,连续39年居全省第一。”吴学静介绍说,据我们查询资料,龙岩的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各地级市第6位,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森林覆盖率超过75%的设区市。
“十二五”以来,龙岩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206.8万亩,比“十一五”增加44.6万亩,比增27.5%,其中阔叶树造林154.7万亩,占造林绿化总面积的74.8%,极大改善了闽西针叶树比重过大的“偏针”林分结构。
在城区绿色福利工程建设方面,吴学静说,把绿化作为“有生命的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大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力度,严禁城市建设破坏树木和绿地行为。从单纯追求园艺视觉景观,向“大绿量”“近自然方向”森林植被生态系统转变,建设了一批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的城市公园、道路和重要景观节点,大大提升了城市绿化和宜居生态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