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龙岩漳平市永福镇西山村看到写有“家禽不得随地放养,要圈养;不得在道路或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或杂物,禁止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的村规民约宣传牌。村民陈惠芹说:“有了村规民约后,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转变不小!”
去年以来,永福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全镇27个村制定了适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并把公共卫生、村容村貌、环境保护、河道整治等内容增加到村规民约条款中,明确群众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使全镇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保持常态,保证实效。针对各村主干道路、部分村组主干道的卫生脏乱问题,该镇坚持专人专治的原则,聘用了35名专职保洁员全天候负责道路卫生。同时,村里还自发组建“日常巡逻队”、“党员志愿者义务保洁队”等志愿者队伍,对重点区域、公路沿线开展集中管理和清扫,以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