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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男子抚养弃婴7年未登记 被孩子亲生父母状告
海峡导报
2017-03-14 15:09

龙岩的老张在路边捡了个女婴,抚养了7年,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如今孩子的亲生父母来寻,孩子该归谁?

日前,龙岩连城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老张因不符合收养条件,也未办理收养登记,必须将抚养多年的孩子归还其亲生父母。同时,孩子的亲生父母林某、杨某夫妻支付老张抚养补偿费6.5万元。

说案:抚养弃婴7年 遭亲生父母状告

老张今年47岁了,因父亲早逝,家里比较贫困,一直未能娶妻生子。2008年8月,老张在村里小学门口捡到了一名女婴。由于当时未发现任何女婴身份证明材料,加上耐不住家人的极力劝说,老张最终决定将女婴抚养长大,并取名小芳。从此,老张既当爹又当娘,视小芳为亲生女儿,尽心抚养。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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