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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规范“小微权力” 提效基层治理
福建日报
2022-01-28 10:39

“重点要盯牢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和村级建设项目,看看有没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有没有村干部优亲厚友……”日前,在连城县新泉镇新泉村,县纪委监委监察室干部杨志伟和该村纪检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金水交流监督工作心得,并查阅该村当月财务支出和会议记录。

结合2021年村两委换届工作,推动村级纪检委员按程序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这是连城县纪检监察机关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实现村级纪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协同贯通,探索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的又一项有效实践。

“村级‘小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直系民生。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村级纪检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容易出现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的现象,无法形成监督合力。”连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村级监督力量薄弱,直接影响了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目标的实现。

如何管住“小微权力”,提升村级监督力量?

2021年,连城县纪委监委结合村两委换届,推动村级纪检委员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让村级纪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共同发力。

与此同时,连城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村级纪律监督与民主监督协同贯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等各项制度,落实政治理论培训及业务技能培训,深化信息沟通交流,强化村级纪检委员自身监督。

为提升村级监督力量的履职能力,当地建立监督检查对账机制,制作监督责任履责清单,方便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廉情监督站精准监督,并通过“月例会、季检查、年考评”,督促村级监督力量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据统计,换届以来,该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报送各类问题信息28条次,提出整改意见33条,成为群众身边名副其实的“监督哨”。

如今的新泉村,街巷干净整洁、连南河水清河畅,让人眼前一亮。

去年9月,连城在新泉村开展村级巡察,发现村民虽然交了卫生费,但垃圾无人清理,且卫生费作为村集体收入未按照要求公开。巡察组立即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责成村两委深刻整改、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让脏乱的新泉村变洁净。

解决群众关切“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大政治”。2016年,连城在全省率先全覆盖开展村级巡察,在总结提炼村级巡察工作有益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巡察工作的意见》《推进巡察工作向村级党组织延伸的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让村级巡察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持续打造村级巡察“连城实践”,进一步补齐农村基层监督短板,打通乡村治理“神经末梢”,推动基层治理更显实效、更显温度。

“我们聚焦群众关切的生态文明、农村三资、村级换届等问题,建立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边巡边改作用。”连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从源头上有效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连城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推动建章立制,赋能基层治理。梳理出11个方面41项村级权力事项及运行流程,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事;制定下发《连城县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清单》《连城县村(社区)干部履职红线“二十二条”》,对涉及村级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成村级权力事项11大类39项防控措施,让村干部依规依法办事。

一项项形象直观的清单,将村级“小微权力”晒在了阳光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张杰 戴敏 黄水林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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