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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男子朋友圈买颗“牙” 被判缓刑罚4000
闽南网
2017-04-10 08:41

爱好文玩的小邹网上买了一颗“大猫牙”,结果没多久,森林公安便找上门了。

昨日,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小邹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泉州一男子朋友圈买颗“牙” 被判缓刑罚4000

就因买了这颗“大猫牙”,小邹被判缓刑

海都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几年,在公安部门的持续打击下,“大猫牙”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已基本在淘宝等公开平台消失,但私下通过微信买卖却屡禁不止。

小邹是泉州鲤城人,平时手里有点闲钱,便会买点琥珀、菩提、绿松石把玩。2015年12月底,小邹在文玩商唐某(另案处理)的微信朋友圈看到有十几个“大猫牙”出售,有大有小,便挑选了一个品相不错的,微信转账7700元买了下来。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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