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2日讯(闽南网 黄丽君 通讯员 姚振群 苏晓晖)近期,泉州市新一波疫情发生以来,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疫情相关价格投诉32件、举报29起,已核查办结线索中,均未发现构成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发现,受阶段性商品供求关系变化影响,少数地方个别商品价格出现短时间波动。对此,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指导属地跟进处理,同时联合泉州市消委会发布疫情防控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时期适当存储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降低外出感染风险很有必要,但泉州市各类商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市民完全没必要盲目跟风抢购、大量囤积物品。
同时,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发布《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设计制作了简明易懂的系列宣传海报,要求辖区防疫物资、民生商品等各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严格监管执法过程中,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载体发布通知、通告,运用政策宣导、提醒告诫、约谈座谈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辖区企业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响应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努力做到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该局加强对防疫物资、民生商品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舆情的预警、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突发舆情事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置价格突发事件和投诉举报,合理引导价格预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还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督导抽查,督促指导机关责任科室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能,对部分核酸检测服务机构、药店、商超进行价格监督抽查。同时,组织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重要经营场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应、保质量、保安全、稳价格各项工作。近十多天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5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496户次,暂未查获利用疫情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辖区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介绍,新一波疫情发生以来,泉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扛好抗疫情、稳市场、保民生、促发展的责任,立足和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针对防疫物资、民生商品等重要市场价格领域,采取有力监管措施,规范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