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林婕 通讯员 卢远远)近日,中央文明办印发关于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通报,公布了30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和127个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年度测评成绩。泉州市测评总分列全省8个地级以上参评城市第3名,顺利通过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的首次年度测评。这是继2020年我市顺利完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2021年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复牌验收、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后,再次获得这项殊荣。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也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影响力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按照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要求,紧盯城中村、背街小巷、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等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在践行为民初心使命、突出精神文明特色、加强城市精细管理、保持创建常态长效上出实招求实效,有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深化拓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
下阶段,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上下功夫,在凸显城市文化魅力、提高城市发展品质上求实效,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以环境新面貌、文明新风尚、精神新状态、思想新自觉和城市新进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