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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务院激励表彰 泉州河湖长制工作成全国典型
泉州晚报
2022-07-08 10:55

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泉州已经连续五年(2017—2021年)在福建省河湖长制绩效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其中,2021年,泉州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奖励2000万元(全国8个、全省唯一)。

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探索实践一条依托“四化”模式、实现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的特色治水路径。在“法制化”上求突破,出台《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和《晋江、洛阳江水环境保护条例》,创设公安、检察官、法官驻河长办工作室,落实254名河湖警长;2020年以行政首长令的形式,累计发出河长令39份,督促146个涉河涉水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信息化”上求突破,全省率先在市、县两级数字电视开机界面开设“河长制”专栏,布设1900多个高清视频监控探头,覆盖600多公里重要河段,对全市2500公里重点河段开展无人机巡查,实现实时监控,上万个问题得到及时处置解决;在“社会化”上求突破,全省首创河流管养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累计组建第三方巡查管护专业队伍15支,管护河长约2150公里、水库湖泊400多座;以离退休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在全省率先组建河长制观察组,定期开展巡查活动;选聘142名人大代表河长,培育各类技术河长、企业河长、老人河长等民间河长,成立252支社会志愿护河队,聘请新闻媒体、群众等各界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共同开展监督工作。在“标准化”上求突破,建成113个市县乡河长办标准化办公室,评选出首批星级河道34条,全省首创“河长学院”荣获2021年福建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与闽江学院合作,创新成立“泉州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创新中心”,首期已启动互花米草治理等3个科研课题。

截至目前,泉州市国控、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全部保持100%;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逐年提升,2021年比2016年提升了19.2个百分点;2021年,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95.98%,跃升全省第一名,比2016年提高27.18个百分点。 (泉州晚报记者 林铭珊)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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