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16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启用
14项医保便民服务下沉群众不出乡镇就可办理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7月28日,全市12个县(市、区)同步举行“泉州市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启用仪式,构建市、县、乡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让群众不出乡镇,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医保便捷服务。
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市医保局供图)
据悉,此次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里设有医保服务窗口,下沉乡镇(街道)办理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共有14项,其中包括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全市16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高频事项城乡办理无差别,既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通过医保经办业务的分流,也有效解决各县(市、区)医保办事人员拥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永春县东平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陈娟表示,在乡镇设立窗口,把医保经办业务下放到基层,群众可以不用出乡、不用出镇就能享受到医保服务。
此次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延伸至基层,将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 为推进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建设,泉州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筹集近400万元用于提升医保窗口软硬件设施水平,医保部门也将加强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培训指导工作,推进落实医保的“暖心服务”,积极扩大下放事项范围,推出更多医保便民惠民举措,增强群众医疗保障幸福感。(泉州晚报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下沉乡镇(街道)办理的1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
1.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6.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8.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9.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0.门诊费用报销(初审)
11.住院费用报销(初审)
12.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1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1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